《铝行业规范条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它的范畴何在?

规范管理是铝行业管理政策的完善。近十几年来,我国电解铝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但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滞后,粗放式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目前,电解铝产能已达3200万吨,仅2013年即新增约500万吨产能,产能无序扩张、产业集中度低、资源保障力弱、市场恶性竞争、环保压力大等问题日益突出。2013年铝冶炼行业亏损23亿元,2014年1~2月铝冶炼行业亏损29.3亿元,是今年有色金属行业唯一亏损的品种。从行业管理角度讲,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现行管理方法不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电解铝行业一直是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行业管理主要依靠行政审批,如严格控制新项目上马,银行不予贷款,土地不予供应等。但在前期市场需求拉动下,在有产量就有效益的大环境中,企业更多地注重规模扩张,致使我国电解铝产能逐年攀升,从2008年的1800万吨快速增长到目前的3200万吨,多年来通过行政审批手段严格控制产能收效甚微。

二是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催生了行业乱象。我国电解铝企业有电网购电、直供电、自备电厂、微电网等4种供电方式,由于电力体制问题,不同企业间用电成本差异巨大,企业处于不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部分地区和个别企业依靠电价优势,产能快速扩张。同时,由于铝企业对地方投资拉动大,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在环保、财税等方面也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针对铝行业存在的问题,市场调节机制未能完全发挥作用的现状,我们将行业规范管理作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新举措,这也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必然要求,凡是在2013年底前投产的铝生产企业,只要符合《规范条件》均可纳入国家规范管理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