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行业规范条件》从哪几方面进行管理?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有什么特点?

铝行业规范管理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明确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事实证明,电解铝这样的竞争性行业仅靠单一国家审批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绝大多数电解铝产能未经核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一系列政策障碍,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此,2013年7月18日,我部修订出台了《铝行业规范条件》,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耗和综合利用、工艺装备、布局和外部条件、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对现有企业和新建项目提出了标准,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基础上,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历史和现实,在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环保、节能、质量和社会责任上,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同时,铝行业规范管理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落实。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指出,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把不该管的微观事项坚决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该加强的宏观管理切实加强,做到事前审批要多放,事中事后监管问责要到位。规范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举措,不同于以往的事前审批,规范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重在质量、环保、能耗上对企业进行规范,促进产业政策与国土、环保、金融、能源、进出口等政策的联动,保障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