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关于铝型材壁厚的硬性规定不恰当之处:
(1)质量定义角度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规定,“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特性”是“可区分的特征”,“要求”是“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铝型材壁厚是质量特征的一个重要指标,“要求”主要体现在顾客要求、工程设计需要。对顾客而言,壁厚大于1.4mm并不代表满足要求,在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前提下,壁厚尽量小,才是好的质量。对于工程设计而言,安全因素与铝型材横截面结构、门窗(幕墙)结构、横梁跨度、玻璃面积有关,铝型材壁厚要求应根据使用位置和使用状态变化而变化,铝型材壁厚大于1.4mm不一定满足安全需要,小于1.4mm在相当部分工程中同样可以满足安全需要。通过工程使用状态计算铝型材壁厚才是最科学的方法。
(2)能源角度
目前,中国的GDP占世界GPD总量的1/30,但消耗的钢铁占世界总量的1/4,铝锭占1/4,煤炭占1/3,水泥占1/2,中国目前高速发展的经济是以大量消耗能源为基础的。
硬性规定铝型材壁厚,提高了部分工程的最低铝材消耗量,在某种程度起到浪费能源的推波助澜作用。
因此,标准硬性规定铝型材壁厚,既不符合能源节约,又无法保障顾客利益,无法满足工程设计需要,无法协调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市场需求的矛盾,从市场经济角度看,是不科学的。
6结束语
(1)型材作为受力杆件时,其型材壁厚应根据使用条件,通过计算选定。铝合金门窗受力构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定。
(2)生产企业在设计时应明确识别主型材及截面主要受力构件,生产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质量控制铝型材壁厚。
(3)充分理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应法律法规关于控制铝型材壁厚的规定,既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又能合理控制建筑工程制造成本。